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,這幾年陸續出臺了不少土地政策,今天就給大家說說一八年能給農村帶來巨大變化的十大政策,當然,其中有些政策目前在我國還是試點狀態,在小部分地區實施。
宅基地:
1、宅基地確權。由于歷史原因,很多農戶現在家里有兩塊宅基地,或超占宅基地,各種情形都有,確權的時候比較復雜,具體的規定還要看當地的相關規定,一般會按照當地實際的標準一戶多少平來確權登記。超占的面積在證書上注明。
2、三權分置。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剛提出,但對于農村土地改革來說絕對是有建設性意義的改革。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后,宅基地也能流轉了,農房也能抵押貸款了。當然具體流轉的要求、政策也會陸續完善,流轉的用途也以振興鄉村建設為主,主要用于休閑農業、鄉村旅游等的發展。
3、宅基地有償退出。在18年會有更多地方開展宅基地有償退出政策。進城落戶的人可以把宅基地退回給村集體,并得到一定的補償。
4、農村建房。農村建房政策改變,不能隨便建房,首先要申請宅基地,然后要符合鄉村規劃,有的地方沒有鄉村規劃還沒做好的,就不能隨意建房,而且現在不少地方出政策,建房還要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。
承包地:
5、承包地三權分置。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,經營權可以流轉和抵押貸款,18年底全國將全部完成承包地的確權頒證,農民手中拿到確權證書。
6、林權改革,林農對林木有了經營權,砍伐不再是林農的唯一收入,探索林下經濟等成為致富的重要手段。